如果一枚商标没通过审查,这时申请人就会收到商标驳回申请书。有的申请人一看商标被驳回了就觉得这个商标没救了,肯定没办法注册了...
其实,被驳回的商标参加复审还是有重新获取核准的可能。
这是因为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方式都为人工审查(驳回复审由商评委负责),既然是人工审查那么不同的审查员在统一大框架下,对商标审查的具体细节上可能会有主观分析和判断能力上的差异,其审查结果可能也会有所不同。
从时间上来说,驳回复审获取商标专用权花费的时间更少,成功复审的商标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可能一年内拿证,而换商标重新申请将消耗更多的时间。
驳回复审很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做驳回复审一定能成功,哪些驳回商标参与复审成功的概率更高呢?
1、同一类别相同商标的;
2、同一类别近似商标的;
3、同一类别中商标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的;
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
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的;
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
以上原因被驳回的商标还可以再“抢救”一下,复审时可以从这三个角度做切入点:
证明商标有独创性和显著性,不会对公众造成误认和混淆;
从形状、构成元素、整体外观方面证明该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明显差异,不会让公众造成混淆,不构成近似;
如果驳回商标已经投入使用的,可以证明商标长期处于使用和宣传状态,具有一定知名度。
哪些驳回商标没必要再“抢救”呢?
因“绝对理由”被驳回的很大概率上会复审失败: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比如在酒类商品上使用的汉字组合“南少林”(不良影响)、“两会”商标等(两会是中国一项重大会议事项,故而是禁止注册为商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