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商标门”逆转,如何自证清白

发表于:2020-05-07 10:38:11|501

  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江小白酒业”)发出一则《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江小白”商标案胜诉的声明》(下称《声明》)。江小白酒业在《声明》中称,我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最高法行再224号),对我司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审理终结,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江小白公司胜诉,并判决如下: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二、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最高院的判决意味着,此前商标评审委裁定“江小白”商标无效的结果被推翻。


  商标争议始于7年前“江小白”品牌创立于2011年12月并申请了注册商标。不过,其从2013年开始遭遇商标纠纷。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江小白”商标产生争议的正是7年前与江小白创始人陶石泉有过合作的重庆江津酒厂。对于这一商标归属,陶石泉曾表示,“江小白”是自己在2011年创立的品牌,2012年上半年正式委托江津酒厂进行批量生产,营销、销售等环节全权由“江小白”自行承担。2012年底,双方开始就“江小白”商标出现分歧,江津酒厂称陶石泉只是自己的经销商,“江小白”这一品牌应该属于江津酒厂,并要求撤销后来的商标注册。江津酒厂提供的一项证据就是双方的往来邮件中商议“江小白”设计稿的内容,以此证明自己参与了“江小白”的设计。


  这桩纠纷产生时的背景是,“江小白”已经凭借“青春小酒”的定位红遍全国。该商标曾被宣告无效由于双方分歧无法谈妥,2016年5月,江津酒厂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江小白”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2016年1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117088号关于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此后,江小白公司不服,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江小白公司。去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撤销了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决,江小白公司面临失去“江小白”商标的境遇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最高院判决定下“江小白”归属江小白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江津酒厂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先对诉争商标进行了使用。


  另外,虽然江津酒厂与新蓝图公司存在经销关系,但双方的定制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新蓝图公司关于定制产品的产品概念、包装设计、广告图案、广告用语、市场推广策划方案等内容,江津公司不享受知识产权,新蓝图公司申请注册“江小白”商标未损害江津酒厂的权利,江津酒厂与新蓝图公司合作期间的往来邮件等证据证明,“江小白”的名称及相关产品设计系由时任新蓝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石泉在先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由此认定,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江小白”商标并非江津酒厂的商标,根据定制产品销售合同,江津酒厂对定制产品除其注册商标“几江”外的产品概念、广告用语等并不享有知识产权,新蓝图公司对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侵害江津酒厂的合法权益,未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


  通过梳理“江小白”商标案发现,其中涉及到一个商标领域的老话题,即违反诚信原则的商标抢注行为。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大力推进“关口前移”,2018年以来在审查、异议和评审环节累计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约13万件。商标注册“水太深”,很多人都因其名称专业和程序繁琐,以至于望而却步、退避三舍。


  但近期发生的几个官司却很吸引眼球,如中日“无印良品”之争、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餐饮、金龟子商标行政纠纷案等,都是商标维权的典型案例。人们常说“市场未动,商标先行”,说的其实是诚信原则下的商标注册。品牌,只有注册了商标,才能受到保护,这在法律上有个专业称呼——“注册商标专有权”。尤其对于创业者来说,一个小小商标,或许就可以承载着创业梦想。


  所以,企业一方面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自己做到守法经营,完善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研究竞争策略,练好“内功”;另一方面,一旦遇到商标侵权,要依法及时维权,用好商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外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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